第2章 刑房刑书(3/3)
盛刑书很是满意,一来是看在钱的份上,二来觉得李琛顺眼,且态度恭谨,再加上两位青楼头牌在旁温柔伺候、烘托气氛,很快便松了口:“5000贯中统钞,或者200两白银。
打点衙门上下,从知县到典史,甚至衙门小吏,都能分上一份好处。
今晚拿钱,明早人就能出来,主打一个童叟无欺,一手交钱一手交货。“
毕竟这又不是人命案子,仅仅是走私而已。
至于黄典史,他本人也会拿到一份——他若不同意,就等于得罪了衙门上下所有同僚属吏。
一边是空口白牙、毫无好处,一边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,孰轻孰重,一目了然。
小主,
听盛炎解释完这笔钱的用处,李琛已然知晓此事十有八九能成,心也放下了大半。
他清楚,盛炎若想独吞这笔钱,虽说也有能力把李家子弟弄出来,但难免会有变数。
比如那刻意强调要严查的黄典史,必定会从中作梗——若说此事背后没有莫天佑的手笔,李琛打死都不信。
但莫天佑只收买了黄典史一人,而自己却是把钱撒遍了整个衙门。
剩下的一小半心思,便落在私盐生意上。
为这两名李家子弟的事,李琛前前后后已花了将近6000贯中统钞,今晚为请盛炎,包下包厢、请来雨花楼的两个头牌窑姐,又花了500贯。
这些钱虽说对于整个李家而言不算什么,可事情的根源终究是李家的私盐生意,不解决莫天佑 ,这事就不算完——毕竟“只有千日做贼,没有千日防贼“的道理。
想到此处,李琛又看向盛炎,说道:“盛刑书,我还想请您帮忙引荐一下黄典史。
我觉得他可能对我们李家有些误会,想当面跟黄典史解释清楚,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嘛。“说罢,又拿出100贯中统钞推给盛炎。
盛炎看着推到面前的中统钞,毫不客气地立马收下——反正分钱时也要见黄典史,到时候提一嘴就能赚100贯中统钞,不过是动一下嘴皮子的事儿,他自然乐意效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