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章 谁主张谁举证(2/3)
林宇的指节因用力而发白:“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,我该怎么处理?”
“首先保持冷静,不要冲动。”赵芳竹将钢笔帽拧紧,“立即拨打110报警,同时联系公证处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。法律会严惩这种行为,不仅能让他们受到制裁,还能在舆论上占据主动,让他们不敢再轻举妄动。”
林宇沉默了一会儿,目光落在餐桌上未动的龙虾上:“赵律,你觉得我三叔他们会这么做吗?”
赵芳竹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反问道:“如果价值连城的遗物突然消失,你觉得他们会善罢甘休吗?”她顿了顿,又补充道,“不过你也不用过于担心,只要你掌握好证据,依法行事,他们的任何小动作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。”
林宇深吸一口气,感觉胸口的压抑感减轻了许多。他拿起公筷,为赵芳竹夹了一块龙虾:“赵律,谢谢你。你让我明白了该如何保护自己。”
赵芳竹笑着摆摆手:“这是我的职责。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,法律手段虽然有效,但也可能激化矛盾。你需要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。”
林宇点点头,目光变得坚定:“我已经做好了准备。无论他们怎么折腾,我都不会让他们得逞。”
赵芳竹目光紧紧地盯着林宇,似乎想要从他的神情中探寻到更多的信息。片刻后,她缓缓开口问道:“嗯,另外我想了解一下,你们是不是在老宅或者你奶奶的遗物里发现了价值比较高的物品?” 她微微歪着头,眼神中闪过一丝敏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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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宇听赵芳竹这么问,顿时心头 “咯噔” 一下,犹如一只受惊的小鹿。他虽然说要找律师咨询如何操作,可是现在还没想好怎么说这些问题。被赵芳竹突然这么直接地问出来,他紧张得手一抖,差点将手边的杯子打翻。他手忙脚乱地伸出双手,快速扶住杯子,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神情,脸颊微微泛红,开口说道:“嗯,我是说,假如情况真的是这样呢?” 他一边说着,一边偷偷观察着赵芳竹的反应。
赵芳竹微微眯起眼睛,思考了一下,认真地说道:“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,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。你只要能证明这件或者这些物品属于你奶奶的私产,又从未参与到你爷爷遗产的分配,那么你的父亲和你都可以享有继承的权力,这样是最好办的,因为这样就不用去做无效继承方面的工作了。但是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”
她一边说着,一边用手轻轻比划着,条理清晰地解释着。“不过由于你继祖母和你的亲奶奶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或扶养关系,所以与你的继祖母及其子女都无直接关联,他们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。但是如果你亲奶奶没有明确有效的遗嘱,对这些遗物的归属进行分配,那么你的爷爷其实是存在继承权的。但是你爷爷早已过世,而且他的遗产,你的继祖母已经进行过分配,所以只要能证明当年他们对你的亲奶奶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,就可以不参与分配。加之这种年深日久的案子又是家族内部矛盾,法官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。” 她抬起头,目光与林宇对视,确认他是否理解。
林宇点了点头,拿起公筷,手还有些微微颤抖,为赵芳竹夹了一片北极贝,说道:“赵律,您尝尝。” 随后,他也给自己夹了一片北极贝,放入口中慢慢咀嚼,一边嚼一边思考着赵芳竹的话。他的眉头时而紧皱,时而微微松开,片刻后才说道:“如果只有一张老照片能证明吗?我听我父亲说我奶奶的照片里有体现。” 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期待,又有一丝担忧。
赵芳竹此时已经大概猜到这种遗物很有可能是一些珠宝首饰,毕竟只有这类物品才具备好隐藏价值高的特点,但是她轻轻摇了摇头,发丝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,耐心地解释道:“老照片虽然可以作为书证,但是单独就凭这一张照片来证明遗产归属,证明力是有限的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书证原则上应提交原件,若无法提供首饰实物,照片需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有效证明归属。在司法实践中,仅凭照片无其他佐证时,法院会谨慎对待。所以需要证明照片中的首饰确属亲奶奶的个人财产,而非和你爷爷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你继祖母的遗产。可结合亲属证言、历史购买记录、生前佩戴习惯等辅助证据证明。”
林宇听完,脸上露出无奈的神情,深深地叹了口气,肩膀也微微下垂,说道:“那也就是说如果我拿不出这些证据,就没办法证明我亲奶奶的遗物是我亲奶奶的遗物,也就没办法规避掉我继祖母子女的继承权,对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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